在網路上無論是以真名、假名或匿名方式發佈任何資訊,如果造成任何傷害而遭到提告,透過司法程序、電信警察、電信業者以及資訊服務商配合,都是可以查出發佈資訊一方的真人為何。
這跟政府是否要實施網路實名制無關,在網路上匿名發表言論並非無敵、也非免責。
每次看到「基於網路匿名的特性,所以OOXX」的言論,請不要相信,只要因具體事實俱在且對方蒐證後提起告訴,一旦成案,就可以透過司法程序找到人。
要追查雖然有一定的專業及程序,但是只要瞭解基本原理,我想已經瞭解基本原理的人,都不會覺得在網路上有完全匿名這件事。
在網路上可以完全匿名對絕大多數的人來說是假的,但是線上線下都要有人品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