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簽了條款並開始使用服務之後,就代表你接受了所有條文;這也是為何網路服務在你簽署條款之後,條款有了變更一定會通知使用者。 …

粉絲專頁貼文 09

你簽了條款並開始使用服務之後,就代表你接受了所有條文;這也是為何網路服務在你簽署條款之後,條款有了變更一定會通知使用者。

無論新舊條款,只要你不再同意,你就不能繼續使用該服務。

但也因為如此,簽署任何條款之後,除非你能在簽署後透過法律行動證明這些條款對你及其他公眾產生巨大的利益傷害,否則…自我宣告條款中的條文對你無效,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因為片面毀約有責任的是毀約方,不是立約方,在你宣稱的變更沒有受到兩方互相承認之前,以兩方以簽署的既有條文為準。

這次分享網站的是「Facebook 條款與政策」,你對這項服務有疑問都該來看看。假如你不能接受其中的內容,請備份你在 Facebook 上的資料,備份完畢之後刪除帳號。

片面宣布 Facebook 不能對你如何如何 (例如不能取用你公開資料),這種宣告方式除了證明你本人相當阿 Q 之外,沒有法律效力。

附帶一題,「不自殺聲明」也是 XD